每日經濟新聞 2020-09-29 12:03:45
每經編輯|王曉波
據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網站9月28日消息,大理市政府發(fā)布了《大理蒼海高爾夫旅游綜合項目二期違建別墅沒收、拆除情況的通報》,通報中稱,經研究決定對已沒收的大理蒼海高爾夫度假村有限公司55棟違建建筑物予以拆除。
通報全文如下:
大理蒼海高爾夫旅游綜合項目二期55棟建筑,建筑面積24054.88平方米,建筑基底占地面積15.69畝。位于大鳳公路以西,梅溪以北。大理蒼海高爾夫度假村有限公司在未辦理用地、立項、規(guī)劃、建設等行政許可審批手續(xù)情況下,于2004年8月開工,已構成“未批先建”的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違建別墅整治相關要求,大理市自然資源局對大理蒼海高爾夫度假村有限公司違法建設的55棟建筑物作出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沒收并已執(zhí)行。由于該項目未辦理立項、用地、規(guī)劃、建設等審批手續(xù),擅自開工建設,屬于情節(jié)嚴重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,經研究決定對已沒收的55棟違建建筑物予以拆除。
封面圖片來源:攝圖網(圖文無關)
如需轉載請與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聯系。
未經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授權,嚴禁轉載或鏡像,違者必究。
讀者熱線:4008890008
特別提醒: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,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。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,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。
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